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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非法移民子女的国籍之争:“属地”还是“属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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帖子发表于: 星期三 六月 16, 2010 7:11 pm    发表主题: 美国非法移民子女的国籍之争:“属地”还是“属血” 引用并回复

随著近日美国移民法争议声音加大,提出“史上最严苛移民法案”的亚利桑那州参议员皮尔斯(Russell Pearce),进一步在亚利桑那州参议院提出另一个可能违宪的法案,企图使非法移民在美国出生的孩子无法获得美国国籍,以挑战美国长久以来沿用的“落地国籍”政策。

  取得国籍分为依血统和依出生地原则。依血统:不论出生在何地,只要其父母一方为本国人,则子女就获得父母一方或两方的国籍,这种原则称为:血统主义 (jus sanguinis),又称为属人主义。依出生地:无论父母是哪国人,只要出生在该国的领土内,即自动获得该国国籍,这种原则称为:出生地主义(jus soli),又称为属地主义。

  对于在美国国籍若从“属地”改为“属血”,是否违背美国宪法及美国的移民精神,纽约州参议员陆天娜(Kirsten Gillibrand,D-NY)15日向《多维新闻》表示, “这令人憎恨的法正在消弱基本的公民权利,是错误的方向,又是另一个我们需要一个联邦方案来解决破碎的移民制度的案例。我决心与我的同事通过一项全面的移民改革法案,公平对待移民,使他们有获得公民身份的途径,提高边境安全。“

  华人居民众多的马里兰州,众议院代表哈克(Tom Hucker) 15日也向《多维新闻》表示,极右派提出的这个法案“不合理。”他强调马里兰一直都给予所有在马里兰州出生的婴儿合法的美国公民身份,往后也将不会改变。

  此案公布后,各州州议员也纷纷表态。亚利桑萨州州众议员西奈玛(Kyrsten Sinema,D-AZ)表示,他理解亚利桑那移民法案得到很多州民的支持,主要由于联邦政府无法保障州居民的安全并未履行执行强化边境安全的承诺。但是他也强调这个将从“属地”改为“属血”的法案,并不能解决亚利桑那面临的问题。”但是亚利桑那州共和党众议员卡瓦纳(John Kavanagh)则指出,按照美国宪法的原意并不主张赋予“非法移民”任何公民权。该法案支持者以第14条宪法修正案在内战期间通过,当时的考虑之一是以宪法的名义使奴隶拥有合法公民的身份。

  对于改案为非洲移民而写,并不包括非法移民的论点,专研移民法的普林斯顿大学(Princeton University)公共及国际事务学院的卡莉(Patricia Fernandez-Kelly) 说,美国的宪法非常清楚,修正案的条文明确指出,拒绝赋予公民身份给 ‘美国境内出生的任何个体’都是违反宪法的。”(All persons born or naturalized in the United States, and subject to the jurisdiction thereof, are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 and of the State wherein they reside. No State shall make or enforce any law which shall abridge the privileges or immunities of citizens of the United States;)无法辩驳的文字要被推翻的可行性不高。

  这种以出生地确定国籍被称为“属地”原则,目前加拿大、巴西等30个国家都采取这一原则。大多数欧洲国家在国籍上都采用“属血”原则。卡莉认为,美国是个 “移民的国家”,因而采取属地原则处理国藉问题,非法移民的子女在没有犯罪的情况下,不应被驱逐出境。过去,非法移民是市场运作 (供求原理) 的结果因为非法移民做了美国人不愿做的工作。

  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2日报道,美国宪法第十四修正案规定,所有在美国领土上出生的人都是美国公民。美国众议院日前正讨论修改相关条款,取消赋予在美国出生的外国人公民权的权利。纽约中华总商会会长于金山表示不担心,该法案等同修改美国宪法,而要通过宪法修正案的困难度很高。但是美国这波反移民的情绪将持续,可能到经济复苏后会缓和,因移民歧视法案源自美国经济问题,美国人认为工作被非法移民剥夺,所以强打非法移民。

  美东政大校友会会长陈铁辉也认为修改宪法的程序将使该案遇阻,各州移民一定强力反弹,尤其在非法移民较为严重的德州、加州、纽约州。

  华裔对移民法改革的冷淡对待,与墨西哥、拉丁裔移民的强烈反对形成鲜明对比。抗议活动现场很少看到华人,甚至被组织者问及,难道华人不关心吗?对此,纽约法拉盛华人工商促进会代理会长杜皮得号召华人团结起来关注,但是他并不建议做大动作的抗争,避免被相关政府单位或美国白人误认为华人支持西裔非法移民。

  新泽西移民律师申建明表示他认为这一法案一旦在亚利桑那州通过,会先会影响一些正在透过联邦程序申请移民的人。他很无奈的表示,很多华裔非常个人主义,不在意集体利益,而部分已经获得合法身份的华裔对于移民法改革漠不关心,觉得事不关己。华人应改变此观念,与其他移民团体联合,发出一致的呼声来反对任何危害华人利益提案。

  与亚利桑那一样与墨西哥共享边界的德州也多个全美华人聚居的城市,休士顿中华公所前主席李成纯如表示,从“属地”改为“属血”是歧视性的恶法,移民的子女无法获得公民的权益,在就医、求学,就业受到严重影响并可能形成社会问题。由于华人在美国很多都是中小企业创办者,多数是对美国经济力贡献良多守法的公民,不应该因种族而被歧视。

  根据美国1868年宪法第14条修正案:“所有在美国出生或在美国归化,并受美国司法管辖的人,都是美国公民以及其所居住州的居民,任何州都不能制定或执行任何削弱美国公民权利或豁免权的法律。”也就是说,只要在美国出生,就可以自然获得美国国籍,从而享有相应的福利。然而,位处于美墨边境地区的亚利桑那州,却因而面临非法移民人口过多的问题。被驱逐的非法移民不但可以用“离开给子女造成痛苦”的借口,向美国法庭提出留下来的申诉。而当这些非法移民的孩子长到21岁时,可以凭借美国公民的身份为父母申请“绿卡”,因此许多孕妇为了让孩子成为“美国人”,通过各种渠道到美国生育,等到孩子出生后再返回原籍。

  提出议案的亚利桑那州共和党籍参议员皮尔斯(Russell Pearce),也是较早前通过的亚利桑那州反移民法SB1070的倡议人之一。新法案主要针对非法移民在美国所生的“有争议婴儿”(anchor babies),建议不再发放他们合法身份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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